1、認真貫徹執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》、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》及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》等相關法律、法規和公司制定的一系列藥品經營質量管理制度。
2、制定與開展質量方針、目標,負責起草、編制質量管理制度、質量責任制度及經營環節的質量程序文件,并指導、檢查、督促各項管理制度的實施。
3、負責公司藥品經營全過程的質量管理工作,堅持原則,正確處理藥品經營過程中的質量問題,對藥品質量具有否決權。
4、帶領公司的驗收員、養護員,做好藥品的驗收養護以及藥品質量查詢工作,接受企業內部及有關質量問題的咨詢。行使藥品質量監督管理職能,達到全年經營無假藥。
5、帶領部門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議,開展有關質量管理活動,及時向總經理匯報質量動態和請示有關質量處理意見。
6、負責對企業質量方針、目標、GSP以及質量管理制度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與考核,定期開展企業內部質量體系評審,下達整改通知,并監督整改。
7、負責處理用戶有關藥品質量問題的來信來訪,不定期開展信訪、走訪、質量查詢工作。指導倉庫保管員、養護員做好藥品的夏防、冬防工作,做好藥品的養護檢查工作。
8、負責對業務部門的首營企業及首營品種質量審核并進行登記,收集用戶對新藥品的質量反映,及生產廠家不斷提高藥品質量提供的信息,并審核采購計劃。
9、帶領本部門人員做好主營品種的質量檔案,負責規范全企業質量臺帳記錄,原始記錄及統計報表等。
10、配合辦公室做好員工的法律、法規及質量管理方面的培訓工作。
11 、負責不合格藥品的確認、審核、報損、銷毀、處理工作,并對全過程進行監督。
要求
1、醫藥(含中藥、西藥、醫藥檢驗、醫療器械等)相關專業,持有執業藥師證。
2、熟悉GSP質量管理流程,有3年以上醫藥連鎖質量管理工作經驗;能獨立解決經營過程中的質量問題。能對藥品質量及其管理進行判斷、指導、監督和裁決。電腦操作熟練,工作細致、主動,條理性強,學習能力強;
3、能吃苦耐勞,堅強、誠實,有較強責任感和事業心,致力于藥品質量管理工作。